中小风险企业部和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宣布,为因高汇率和中东冲突而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推出政策资金的"特别到期延长"措施。此项措施是考虑到近期韩元/美元汇率上升以及中东地区紧张局势加剧,导致原材料进口成本和物流费用等增加,中小企业盈利能力急剧恶化的现状而制定的。
此次特别到期延长措施,面向持有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政策资金贷款余额,且因高汇率和中东冲突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进口原材料或商品占销售额20%以上,或向中东国家出口商品的企业包含在内。
中小风险企业部和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决定为这些企业将本金偿还期限延长一年。特别在此次措施中,不适用最低本金偿还条件,且不因延期而加收额外利率,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延期申请可进行至今年12月31日,使用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直接贷款的企业需向公团申请,使用代理贷款的企业需向相关银行申请。但仅限无国税或地方税拖欠、无金融机构逾期、未停业、未倒闭等条件的企业方可获得支持。
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董事长姜锡振表示,此类支持措施将为中小企业挺过暂时的流动性危机提供实质性帮助。此类措施可被视为在国内外困难的经济形势下,政府为防止中小企业陷入连续性不良而采取的积极应对。今后需关注此类支持将如何促进中小企业经营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