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当局决定进一步加强针对互助金融行业房地产项目融资贷款的监管。此举旨在通过适用与储蓄银行相同的贷款限额,改进风险管理所需的坏账准备金计提方式,以强化不良债权管理。
金融委员会于3月2日发布了包含上述方案的《互助金融业监督规定》修订案。根据修订案,信用合作社、农协、水协、山林组合等互助金融机构今后将对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在内的房地产及建筑业贷款施加"总贷款额20%"的限制。这是为防止资金过度集中于高风险资产,并提升金融系统安全性的措施。实施时间设定为2027年4月起,给予了充足的准备期。
计算不良债权预计回收金额的体系也将更加严格。针对长期拖欠债务的风险,将更系统化地按照实际可回收金额计提坏账准备金。特别是,对于固定利率以下的不良房地产项目融资贷款,在评估预计回收金额时将限制使用最终担保评估价。这是为了防止不良资产被高估的情况。
同时,也公布了旨在提高互助金融组合经营稳定性的措施。将总资产净资本比率标准上调至4%以上,以增强其吸收损失的能力。此外,还将互助金融中央会的经营指导比率标准提高至7%,以使中央会能更有效地吸收各组合的风险。
该修订案计划在3月3日至16日进行规定变更预告后,经金融委员会决议,于年内完成最终修订。预计此举将进一步加强互助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并有助于控制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