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近期对寿险公司的变额保险销售流程进行检查,结果显示新韩人寿和KB人寿伙伴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说明义务履行不足的问题。变额保险是将部分保费投资于基金、根据收益决定保险金和退保金额的产品,由于不保障本金,需要投保人格外注意。
去年9月至11月,金融监督院通过神秘购物方式对22家寿险公司中的9家进行了变额保险销售流程检查。在此过程中,新韩人寿和KB人寿伙伴在适当性原则和说明义务履行方面暴露出不足。相反,三星、韩华、教保、KDB、ABL等公司获得良好评价,被认定切实履行了适当性原则和说明义务。
近期变额保险销售呈增长趋势,去年首期保费达2.89万亿韩元,较前年增长46.2%。但随着销售竞争过热,在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能选择不符合投保目的或投资倾向产品的非适当销售风险正在加大。在此背景下,去年变额保险相关投诉达1308件,约占寿险总投诉量的9%。
金融监督院强调变额保险并非以短期收益为目标的产品,且初期业务费用比重较高,提前解约时退保金可能远低于已缴保费。因此敦促消费者在投保前务必通过适当性诊断确认产品是否符合自身投资倾向。
今后金融监督院计划持续监测行业以遏制过度销售竞争,对获得不足评价的保险公司将要求制定改进计划,并严格检查实际履行情况。这些措施旨在促进保险公司健全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正确信息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