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非上市股票和碎片化投资流通平台进行风险投资成为可能,此前游离于制度之外的新型金融初创企业也有望正式迎来资金流入。中小企业部11月20日表示,将通过相关制度修订扩大此类风险投资的范围。
截至目前,风险资本若想投资金融科技企业等需面临诸多限制。尤其是运营非上市股票交易或碎片化投资(以电子证券形式交易房地产、艺术品、音源著作权等非标资产份额)服务的平台,因被界定为金融公司而在获得风险投资方面存在困难。根据现行风险投资相关规定,除部分金融科技行业外,金融公司均被排除在投资对象范围之外。
对此,中小企业部决定修订《个人投资组合注册及投资确认书发放规定》《创业策划者注册及管理规定》《风险投资公司注册及管理规定》《风险投资组合注册及管理规定》等相关公告,将非上市股票及碎片化投资平台纳入例外行业。该修订案将经过至12月10日的行政预告期,征集意见后最终确定并施行。
此举预计将尤其对已获得金融监管部门认可、被认定为创新金融服务,或正在筹备融入制度性金融市场的初创企业产生积极影响。政府意图借此消除"进入制度范畴反而更难获得风险投资"的监管悖论。
中小企业部风险政策官金凤德表示:"将通过合理化监管,使创新金融初创企业能够持续吸引投资实现成长",并强调"此次修订将形成倾听现场声音的灵活制度改进"。
这一趋势很可能在未来拓展至基于非标资产的数字金融生态圈。尤其若能通过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制度来降低投资者风险,则有望成为新投资市场正式发展的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