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田市针对社会新人实施大规模全租诈骗的租赁业者在一审中被判处重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可解读为是考虑到诈骗行为的严重性及社会危害性的结果。
租赁业者林某因涉嫌骗取总计218亿3300万韩元的全租保证金而被起诉。这笔钱是通过在大田市儒城区一带进行所谓"空壳全租"的危险形式全租合同实现的,合同签订时,优先顺位抵押权和保证金已超过建筑物市价。林某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强行签订全租合同,导致约200名受害者蒙受损失。
大田地方法院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3年,并着重指出林某用从受害者处榨取的钱财进行奢侈消费,且未为挽回损失做出任何努力。此案亦有中介人员涉案,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1年。
法院特别强调租赁业者与公认中介师实施的全租诈骗给众多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和精神痛苦,并宣告对此类行为予以严惩。同时补充说明,在林某业务扩张过程中,经济恶化等外部因素也对损害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
此案带来的启示是,未来很可能对房地产交易及租赁市场产生强烈的警示作用。全租诈骗问题在其他城市也可能反复发生,亟需对此进行制度性完善。特别是针对多住宅持有者扩大投资的行为,有意见指出需要更为周密的管理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