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引入应对民生金融犯罪的特别司法警察组织,金融监督院的调查权限预计将大幅增强。此前仅运营资本市场相关特警的金融监督院,将建立直接调查非法私债、保险诈骗、电话诈骗等贴近生活的金融犯罪的机制。
此次金融监督院推进的"民生金融犯罪特警"组织将设立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专职部门内,方针是通过与法务部、金融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协商并行立法。该组织将与目前正在国会推进提案的《司法警察职务法》修订相衔接,旨在迅速成立,预计只要完成法律修订,明年内即可正式启动。
在引入民生金融犯罪特警的同时,金融监督院自行掌握调查线索的权限——"认知调查权"的确保问题也在讨论中。目前金融监督院特警只有在检察官指挥下才能进行调查,但今后将有可能开启独立启动调查的路径。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灿振在去年12月19日向总统进行工作报告时,亲自强调了认知调查权的必要性,并指出内部规定反而限制了权限行使。
李在明总统对此也表示认同,并指示对特警权限和认知范围进行梳理并向总理室报告。对此,虽然金融委员会内部上位规定的冲突、权限重复等问题可能被公开讨论,但金融监督院表示已认识到对调查滥用的担忧。因此,金融监督院也正在同时研究严格设定认知调查启动要件、准备账户追踪要件等事后控制方案。
金融监督院之所以试图超越原有的监视、监督功能,将权限扩展至调查功能,其背景在于非法私债、电话诈骗等民生犯罪的激增。实际上,仅今年上半年电话诈骗受害案件就达15,559起,受害金额高达34,070亿韩元。这已超过去年全年数值的80%。非法私债受害举报件数截至10月也已达到约14,000起,接近去年全年的举报数量。
政府和金融监督院为了积极应对这些犯罪,正同步推进扩大受害举报中心、发放高利率贷款合同无效文件、实施早期催收中止通知制等措施。这一趋势预示着未来金融监督院有可能从单纯的监督机构,转变为对民生犯罪也能进行实际调查和制裁的准司法机构。不过,伴随权力集中需建立控制机制以及机构间角色协调问题,仍是待解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