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创新 (0290.HK) 于港交所发布的公告,其董事会已批准 500 万港元的预算用于集团于本公告日期起的未来一年内进行加密货币及虚拟资产基金相关的投资,该预算将主要用于受监管以及许可的交易平台购买加密货币 (主要包括比特币 (BTC)); 及认购香港合规虚拟资产基金 (即基金经理获认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 9 类受规管活动,且被批准将投资组合中多于 10% 的总资产价值投资于虚拟资产或间接投资于虚拟资产的虚拟资产基金)。董事会认为,投资于加密货币及虚拟资产领域符合集团在 Web 3.0 业务领域积极布局的战略目标,将令集团能够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并将助力集团业务从传统金融行业向创新金融及科技金融的积极转型。
以下为《自愿性告知购买加密货币及认购虚拟资产基金公告》全文内容: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GoFintech Innovation Limited国富创新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自愿性公告购买加密货币及认购虚拟资产基金本公告乃由国富创新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之公告(「所得款项新用途公告」),内容有关变更供股所得款项用途。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所得款项新用途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董事会已批准5,000,000港元之预算用于本集团于本公告日期起的未来一年内进行加密货币及虚拟资产基金相关的投资,该等预算将主要用于(a) 于受监管以及许可的交易平台购买加密货币(主要包括比特币(BTC));及(b)认购香港合规虚拟资产基金(即基金经理获认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9类受规管活动,且被批准将投资组合中多于10%的总资产价值投资于虚拟资产或间接投资于虚拟资产的虚拟资产基金)。
董事会认为,投资于加密货币及虚拟资产领域符合本集团在Web 3.0业务领域积极布局的战略目标,将令本集团能够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并将助力本集团业务从传统金融行业向创新金融及科技金融的积极转型。
董事会认为,加密货币仍然具有足够的升值空间,在此时透过将本公司部分财务资源分配到加密货币,可以用作资金管理中分散持有现金之风险,从而应对本集团所持有之港元及美元汇率波动及货币贬值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董事会相信投资于加密货币能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表明本集团接受技术革新、积极拥抱Web 3.0时代到来的抱负和决心,从而为本集团进军科技金融及创新金融领域做好准备。
尽管如此,由于预期加密货币的价值将具有波动性,因此董事会决议在5,000,000港元额度以内投资于加密货币及虚拟资产基金,并将主要投资于以市值计最大的加密货币(即比特币(BTC))及香港合规虚拟资产基金,董事会相信上述投资能为股东创造长远价值。上述投资将以经修订分配之供股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支付。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酌情进行投资,并将遵守上市规则、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香港的适用法律、开曼群岛(本公司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相关司法管辖区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政策。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司可能进行的任何加密货币及/或虚拟资产基金投资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加密货币市场在短期内震荡,而加密货币的价格亦可能具有较大波动性。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国富创新有限公司主席兼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健生香港,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孙青女士;四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韩瀚霆先生、聂日明博士、李春光先生及华暘先生;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健生先生(主席)、赵公直先生、李高峰先生及雷美嘉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