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推进的数字资产监管法案《CLARITY法案》在参议院阶段遭遇阻碍。法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已超越技术分类标准,转向传统金融与加密产业间的利益冲突。特别是,仅因持有稳定币即可提供的“收益·利息”条款浮出水面,使得争议加剧。
《CLARITY法案》旨在明确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作为证券与商品的分类标准,并据此厘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监管职责。该法案于2025年在众议院通过后,在参议院持续讨论。2026年1月公布的参议院版本法案,因Coinbase首席执行官布莱恩·阿姆斯特朗公开表示反对,导致审议日程推迟。
争议的核心在于禁止为持有稳定币提供奖励。据报道,参议院讨论中的条款禁止仅因持有行为就提供收益,仅允许基于支付、汇款或忠诚度计划(会员奖励)的回报。这一方向甚至可能限制通过中介进行的间接奖励发放,从而对整个行业的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对此,阿姆斯特朗明确表示,该法案过度限制了行业商业模式,无法予以支持。
银行业界的根本担忧在于,稳定币提供收益可能导致其替代银行存款。如果稳定币发行方将准备金产生的部分收益返还给用户,稳定币可能成为比银行存款更具吸引力的选择,尤其可能削弱地区银行的贷款供应基础。包括美国银行家协会(ABA)在内的社区银行团体正持续进行游说活动,要求对此实施广泛限制。
此次争议与其说是技术标准的冲突,不如视为政策优先级的碰撞。参议院银行委员会肩负着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银行体系及维持反洗钱框架的责任,而行业则认为基于稳定币的收益共享是其创新竞争力所在。最终,对于同一结构,传统金融从稳定性视角出发,而加密行业则从消费者利益和链上经济增长的视角切入。
此外,该条款影响广泛,不仅涵盖发行方,还包括交易所、支付应用、钱包、卡组织、DeFi参与者等所有生态系统参与者。现实中,在交易所持有稳定币,存在基于其自身准备金收益为特定代币提供奖励的模式,也存在通过链上存款、抵押、借贷结构创造间接收益的模式。法案如何定义“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基于活动的激励”在多大程度上被视为例外,将决定所有这些结构的合法性。
未来的谈判可能朝三种形式收敛。第一,维持禁止持有利息,但更明确规定或广泛允许基于活动奖励的折中方案。第二,不完全禁止奖励,但通过加强注册、披露、监管要求,使其仅限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使用的方向。第三,将稳定币保持为无收益的支付工具,而将收益提供功能分离为独立的金融产品,适用二元监管体系。
此过程中的关键在于,是应将稳定币定义为单纯的支付工具,还是允许其作为存款的替代工具及增强消费者利益的手段,从而部分允许提供收益。美联储已指出稳定币可能影响银行贷款和资金结构,并正在分析其有条件的影响路径;银行游说团体则反驳称这并非夸大风险,而是现实的危机,并加强了反对力度。另一方面,行业主张危机论被夸大,为维持相对于竞争国的市场领导地位,有必要允许提供奖励。
综上所述,《CLARITY法案》的延迟,与其说是加密监管明晰化本身受阻,不如视为围绕链上美元基础设施的利益设计正在进行重新谈判,这一看法更为合理。此次争议关乎资金流动与金融主导权,而非技术;其重要性在于,相较于简单的代币分类规则,稳定币收益的定义、例外范围及监管责任更可能成为法案的实际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