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解散了三家用于非法借贷业务的法人机构,以此提前阻断此类犯罪行为。这显示出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正呈现强化趋势。
釜山地方检察厅于19日,针对因非法借贷业务被查获的A某设立的三家法人机构,向釜山地方法院东部支院申请了解散命令,法院全部采纳并决定解散。A某因涉嫌去年从事规模达1650亿韩元的非法借贷业务已被拘捕起诉。此后在补充调查过程中,发现A某利用法人策划犯罪的事实,因而提出了解散法人的请求。
检方相关人士强调,此次决定是针对用于非法借贷业务的法人首次获得解散命令的案例,预计能起到预先阻止再次犯罪的效果。由此,未来将聚焦于提高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警惕,并防止通过设立法人进行犯罪滥用。
非法借贷业务是通过高利贷等方式给平民造成经济损失的犯罪,对于用于此类犯罪的法人,通过加强法律规制可期待预防效果。此次解散措施被评价为此类法律应对的起点。
今后,检察机关及相关机构预计不仅会加强法律制裁,还将强化预防性措施,这有望成为更有效管理金融市场非法行为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