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决定对银行的存款抵销及金融商品销售全程进行整顿,此举将叫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生计费存款被划走、或在未充分了解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购买产品的惯例。
金融监督院26日表示,由院长李赞镇主持召开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了上述内容的消费者保护课题。核心在于,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保护置于金融公司的业务便利之上。特别是,在银行业,过去在贷款逾期或发生抵销事由时,存在不少先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可依法获得保护的最低生计费相应金额,待客户提出异议后再进行事后争议的惯例,此次将纠正这一问题。
根据现行制度,相当于250万韩元的存款属于禁止扣押债权,若储户提出异议,银行不得将其与贷款债务进行抵销。然而在实际现场,银行未充分事先确认便先行划走存款的情况屡见不鲜。金融监督院计划扩大相关材料范围,使得通过账户信息综合查询记录等也能证明是否属于最低生计费范围,并引导银行在预定抵销日之前充分告知客户,并给予申辩期限。该院说明,在全金融圈账户一次性查询体系建立之前,有必要将各银行内部的存款中相当于最低生计费水平的金额从抵销对象中剔除。
投资商品的销售方式预计也将朝着消费者能够实际理解的方向转变。金融监督院决定制定基金核心风险标准方案,以便在公募基金简易投资说明书的第一页就能一目了然地整理出主要风险。其宗旨是,筛选出最多4项本金损失可能性等核心风险进行提示,并一并加入历史最大损失率及视觉资料,以帮助投资判断。这是反映今年2至3月对119名金融消费者进行的公募基金盲测结果而采取的措施。多数受访者回答称说明书分量虽多,但实际风险却难以理解,而像海外房地产基金全额损失事件那样复杂的商品结构及不充分的说明导致消费者受损的经历,成为了制度改进的背景。
通过代理人办理金融投资商品加入手续及保险相关制度也将一并修改。当家人等代替本人加入金融投资商品时,部分银行在代理权确认或开心呼叫(再次确认本人意愿的电话程序)方面存在疏漏,因此金融监督院计划检查整个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并制定加强本人身份确认的补充对策。在保险领域,将组建任务小组以更轻松地修改条款和商品说明书,简化术语,并增加信息图表和数字工具的使用。同时,考虑到老龄化导致痴呆患者增多的情况,还将修改保险合同代理请求权人指定制度。将推动把代理请求权人指定改为基本事项,并新引入无需个人信息同意即可指定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无记名指定制度。
除此之外,金融监督院还讨论了适应数字金融环境变化的预防性监督体系转型及语音钓鱼应对能力评价制度的改进。其构想是,要求金融公司配备预防受害的专职人员和设备,并完善评价指标,以更客观地检查金融诈骗应对水平。总体来看,此次措施可视为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从事后救济中心转向事前预防中心的趋势。这一趋势未来极有可能朝着使金融公司的说明义务和确认程序更加严密的方向发展,而对消费者而言,则可能导致在商品加入和存款管理过程中,能够更明确地确认自身权利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