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是未知数。现在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就是如此。当你托管你的币,它们并非被保管,而是被运作。在承诺支付利息的背后是贷款,而贷款的背后是杠杆。BIS谈论着控制,华盛顿谈论着定义。首尔尚未发言。TokenPost将分五篇追踪这一转变的实质。[编辑注]
■ 华盛顿九年未能做到的事
2017年,SEC判定DAO Token属于证券。2018年,CFTC主张比特币属于商品。两个机构看着同一个市场,各自主张自己的管辖权。在此期间,业界不知道该遵循哪个监管。法院判决不断累积,执法行动逐步叠加,企业通过诉讼来学习规则。
这花了九年时间。然后到了2025年7月,众议院以294票对134票通过了CLARITY Act。
这项法案想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它要定义加密货币是什么。然后根据这一定义决定由谁管辖。SEC负责投资合同资产,CFTC负责数字商品。根据功能划分管辖。
这是终结九年混乱的一条线。
■ 为什么定义很重要
监管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如何控制",而是"正在处理的是什么"。没有这个答案,任何监管都无法运作。
美国的问题在于试图将加密货币硬塞进现有的类别。SEC将大多数代币视为证券。它应用了豪威测试。如果是投资合同,那就是证券。但比特币不是证券。以太坊呢?SEC和CFTC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这种混乱造成了两个结果。第一,企业离开了美国。因为在没有规则的地方无法开展业务。第二,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来制定政策。诉讼变成了规则。这对谁都没有好处。
CLARITY改变了这一结构。法律先给出定义,然后监管跟随定义。顺序改变了。明确化先于控制。
■ 法案的核心结构
CLARITY Act的骨架由三个层次构成。
第一层是管辖分离。CFTC管辖数字商品。比如比特币、以太坊这样在足够去中心化的网络上的资产。SEC管辖投资合同资产。由中心化主体发行并承诺收益的代币。同时开辟了一条路径,允许一种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从证券转变为商品。当网络足够去中心化时,就从SEC管辖转移到CFTC管辖。
第二层是交易所监管。数字商品交易所向CFTC注册。投资合同资产交易所向SEC注册。同时处理两种资产的交易所,需要向两个机构都注册,或者将各资产类型分由不同法人实体运营。这对目前大型交易所的业务结构影响相当大。
第三层是这次九个月延迟的原因。即稳定币利息支付问题。
■ 稳定币利息:妥协的内容与局限
早期的参议院草案全面禁止了稳定币利息支付。这是银行界的立场。其逻辑是,如果稳定币支付利息,就会与存款竞争,而存款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稳定币则不然。
加密货币行业表示了反对。他们认为禁止支付利息等于去除了稳定币的核心功能,并将加速资金外流到美国以外的平台。
三月份达成的妥协方案落在了中间的某个位置。禁止单纯持有产生的被动利息。允许与支付、汇款等实际活动挂钩的奖励。具体定义将在法律通过后一年内由监管机构制定。
这一妥协的意义明确。它接纳了银行界的核心关切,同时保留了行业的最低要求。阻碍立法的最大障碍被清除了。
然而,新问题出现了。妥协方案试图消除的模糊性,恰恰留在了妥协方案内部。谁、以及如何定义"基于活动的奖励"与"被动利息"的边界?在答案揭晓之前,企业无法设计产品。监管真空只是从法律之前转移到了法律之后。
■ 为什么四月是最后的窗口期
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蒂姆·斯科特提出了四月下旬完成委员会审议的目标。这是在复活节休会之后的时间安排。
时间逻辑很简单。如果委员会审议通过,那么五到六月可以进行全院表决。七月之后,中期选举竞选活动开始,有争议的法案将被排到议程后面。八月夏季休会后,立法空间事实上关闭。要到十一月中期选举结束后才会重新开启。
如果错过四月的委员会审议,下一个机会就是2027年。
在此期间,欧盟MiCA正在全面实施。香港发放了首批稳定币牌照。俄罗斯将从九月起强制推行数字卢布。资本向着明确性流动。在美国犹豫不决之际,这种明确性正在其他地方被创造出来。
■ CLARITY对韩国施加的压力
如果CLARITY通过,韩国将面临直接压力。来自三条路径。
第一条是美元稳定币生态系统的扩张。CLARITY明确了美元稳定币的法律地位,并允许基于活动的奖励。获得制度支持的美元稳定币一旦扩散为全球支付基础设施,韩元数字资产的立足之地便会收窄。
第二条是企业迁移。一旦美国拥有明确的规则,那些将法人设在、香港、的企业将开始向美国迁移。韩国企业也不例外。从监管不明确之处向监管明确之处的迁移,同时会带走资本和人才。
第三条是监管基准线。CLARITY一旦通过,数字资产的全球监管基准线将由美国法律设定。这是继欧盟MiCA之后的第二个主要基准线。如果韩国未能建立自己的框架,就只能事后被动遵循外部制定的标准。
■ 控制与明确化,哪一边是正确的
BIS谈论控制。把交易所像银行一样捆绑起来。施加资本要求。要求流动性缓冲。CLARITY谈论明确化。定义它是什么。决定谁来管辖。让它在这个框架内运作。
这两种方法并不冲突。它们在不同层次上运作。一旦CLARITY解决了管辖和定义问题,BIS所要求的审慎监管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叠加。问题在于顺序。如何监管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美国的回答是:先定义,再监管。
然而,这个顺序也并不完美。在定义完成期间,市场仍在继续运转。在第二篇中探讨的Earn计划的结构性风险,即使在CLARITY通过后也不会立即消除。管辖明确并不等同于交易所会自愿建立资本缓冲。
所以,下一个问题依然存在。我们知道监管是必要的。但银行级别的监管适合这个行业吗?如果这种监管扼杀了创新,又会怎样?
下一篇是关于这一反驳的。
第一篇 — BIS将交易所称为银行
第二篇 — 你的Earn账户不是存款
第三篇 — 美国选择了定义而非控制
第四篇 — 如果监管扼杀创新
第五篇 — 韩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