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通过求职网站参与语音钓鱼组织、从受害者处收取现金并进行传递的20多岁青年,被法院判处实刑。
春川地方法院刑事2部19日宣布,以违反《通信诈骗受害金返还法》的嫌疑被起诉的A某(27岁)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A某被移交审判,其嫌疑是在2025年3月至5月期间,分四次从语音钓鱼受害者处共收取9600万韩元并转交给组织。所谓"收钱人",是指在受害者和犯罪组织之间直接接收并传递现金的角色,这是电话金融诈骗组织为规避资金流向追踪而常用的方式。
从调查和审判过程披露的内容来看,A某于2024年2月通过求职网站结识组织成员,对方提出若其帮忙接收现金并转交给其他成员,将支付报酬,A某由此参与犯罪。表面上这看似简单的跑腿或传递工作,但实际上却是收回受害资金的关键环节。近期,语音钓鱼组织以就业信息或高收益兼职招聘为诱饵,不断吸引年轻人加入,也与这种犯罪结构相吻合。
该组织冒充金融机构员工欺骗受害者。根据起诉书,组织成员首先伪装成新韩储蓄银行员工,以可以办理贷款为由接近受害者,随后引导称需用部分贷款偿还全北银行的现有贷款,以此引诱受害者。之后,再次冒充全北银行员工致电,声称贷款一年内不得偿还,而受害者试图违反此规定构成违约,并施压要求其向"员工"支付相当于违约金两倍的钱款。这是利用不熟悉金融机构间贷款程序或合约内容人群不安心理的典型诈骗手法,受害者最终通过A某被共计骗走9600万韩元。
法院认为,电信金融诈骗犯罪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并反复扩大损害,社会危害性大。但同时解释说,考虑到A某的作用和实际获得的利益,将全部损失的责任完全归咎于个人略显严苛,并结合其无同类犯罪前科等因素确定了刑量。此次判决再次表明,即使是看似简单的传递工作,一旦进入语音钓鱼犯罪结构,也难以避免实刑。这一趋势未来也可能延续,即法院对于滥用求职渠道的电话金融诈骗犯罪,将在仔细审视参与形式和角色分工的同时,采取严厉应对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