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职员操纵资产评估并伪造各类文件,实施总额达115亿韩元规模的不当贷款案件,主要被告被判处实刑。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1部(审判长金松贤)于12月22日,对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欺诈等罪名被起诉的光州地区农协支行行长A某(55岁),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万韩元。同时,命令其追缴通过伪造贷款个人获取的1588万韩元。一同被起诉的该农协副支行长(44岁)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900万韩元。
他们自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伪造买卖合同、存折交易明细等证明文件,以虚高评估的价格为依据,促成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他们还与资产评估师共谋制作虚假评估报告,而在促成该贷款发放的结构化过程中,有贷款经纪人介入并收取了手续费。通过此类伪装交易结构,总计115亿韩元的资金被不当贷出,且相关文件被精心伪装成正常状态,犯罪手法可谓周密。
审判过程中还查明,除农协外,光州当地的一家储蓄银行也牵涉其中。似乎存在以银行行长和贷款经纪人为核心的有组织协作,他们也在另案中被起诉并接受调查。在此次判决中,储蓄银行一方的6名共犯也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同时宣告缓刑2年至5年。
法院在说明量刑背景时指出:"鉴于犯罪规模巨大且手法具有计划性,罪责绝不轻微",但同时表示"大部分贷款已偿还或正在偿还中,受害金融机构也未强烈表现出处罚意愿"。
此案是在光州地区储蓄银行内部舞弊调查扩大过程中暴露的金融不正之风案例,直接揭示了金融机构贷款审查系统曾是何等脆弱地运作。未来,金融监管当局可能加强监管,并对银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全面重新审查。特别是,有观点指出,亟需建立能够预先阻断第二金融圈发生贷款舞弊可能性的结构性补充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