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代币交易为诱饵承诺投资收益并骗取数千万韩元的犯罪团伙被司法当局判处实刑。随着有组织参与犯罪的情况浮出水面,针对虚拟资产犯罪的处罚力度再次受到强调。
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2庭(审判长朴建昌)于2026年1月4日,对涉嫌于2025年4月至5月期间在仁川设立呼叫中心欺骗投资者而被移交审判的30多岁A某等5人,判处了8个月至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同时命令对这些人处以2年至4年的缓刑及保护观察,并对A某等2人下达了120小时的社会服务命令。
这些人冒充自己是虚拟资产(代币)专业公司的员工,向受害者建议称,若在行权期间以低价购买代币,之后最高可获得6倍以上的差价收益。然而,他们实际上向受害者发送了毫无交易实体的虚假代币网站地址,通过让访问该网站的人误以为虚拟资产已入账的手法,从总计7人处骗取了约5千万韩元。
据调查,他们从身份不明的总负责人B某处获得了虚假网站地址等,并领取了犯罪所需的通讯设备。已确认,总负责人一方强制规定团伙成员只能使用提供的手机、必须使用指定的假名、只能通过特定路由器访问互联网等规则,以此控制团伙成员。这被评价为有组织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
法院特别注意到,A某直接与上级组织成员联系,在确保必要设备和实施犯罪方面承担了重要角色。但考虑到A某坦白承认了犯罪嫌疑,并在调查初期阶段通过供述组织上层情况为抓获共犯做出了贡献,因此对其进行了减刑。
此类案例显示了在当前对虚拟资产的关注急剧增加的环境下,诈骗犯罪可以变得多么精密和有组织。为防止类似犯罪重演,法院正通过判处实刑发出强烈警告,投资者也需格外注意,切勿被未经确认的信息或结构所迷惑。这一趋势很可能成为调查当局加强对虚拟资产诈骗进行更精密追踪和打击的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