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对乐天损害保险下达经营改善建议处分的背景,是基于其判断认为:尽管给予了充分的资本扩充机会,但该公司并未予以落实。对此,乐天损害保险反驳称该措施不当,并采取了法律应对,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罕见的公开冲突正在持续。
金融委员会近期通过公布的例行会议记录,公开了对乐天损害保险作出经营改善建议决定的审议过程。根据记录,部分委员评价称:“即使只进行一定水平的增资,本不会出现大问题,但给予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后仍未履行。” 即,判断资本扩充的要求是完全可以预见的,且规避措施的余地很小。
金融当局说明称,该事项在三次议案审查小组委员会上进行了讨论,过程中也充分听取了公司方面的意见。部分委员表示,虽然乐天损害保险担忧经营改善建议带来的形象损害和经营上的不利,但在一定水平的问题点已很明确的情况下,监管当局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强调,这是基于金融相关法规所要求的市场稳定性和消费者保护原则而采取的措施。
另一方面,乐天损害保险反驳称,此次措施是基于前所未有的评估方式得出的结果,特别是“自身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体系(ORSA)”建设延迟问题,是经过了上级法令规定的延缓程序。此外,该公司坚持认为,考虑到目前大股东私募基金JKL Partners正在出售公司,大规模增资在现实中存在困难。由于这种立场差异,乐天损害保险虽向法院提起了停止执行申请,但被驳回,公司因此转向在当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经营改善计划。
乐天损害保险在1月2日的发布中表示,已提交了包含预期支出削减、不良资产处置、组织效率化等内容的经营改善计划。但金融当局计划仔细判断该计划的具体性,特别是增资方案的可行性,以决定是否批准。若计划获批,则可在未来一年内执行,并根据改善成果解除措施;否则,可能难免追加制裁。
通过此事可以看出,金融当局对确保保险公司的财务健全性正提出越来越严格的标准。这预示着未来在类似情况下,也可能对资本扩充延迟或内部控制不完善采取迅速且高强度的措施,预计将对相关行业整体产生不小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