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起,电子金融企业与下级支付网关服务商签订合同时,必须直接评估该企业的可信度及财务稳定性等因素后决定是否签约。这是金融当局为提升交易安全性而构建的制度化保障。
金融监督院宣布,自2025年1月5日起将正式实施《电子金融企业支付风险管理指南》。该指引旨在防范近期在多级支付结构中激增的非法交易及结算事故。当前由卡公司连接一级支付网关,其下再接入次级支付网关,最终对接在线商户的复杂支付网络已成为常态,未经验证企业参与交易中介的情况亦持续增加。
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仅要求上游电子金融企业(如卡公司或一级支付网关)在签约时确认下级支付网关的注册状态。但新规要求进一步深化,需详细审查各企业的支付风险,仅与可信企业建立合作。支付风险评估项目除注册状态外,还包含经营稳定性、财务健全性、结算资金管理体系、既往金融处罚记录等实质性指标。
根据新指南,与下级支付网关的合同中必须明确赋予上游支付网关要求提供资料或实施实地调查的权限。签约后仍需定期监测风险状况,并据此采取要求整改或终止合约等必要措施。这超越了形式化的契约关系,实现了对实际交易安全的全流程介入。
金融当局期待通过此举整顿因制度疏漏而长期存在的劣质支付网关企业,同时预计将全面提升电子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水平。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指南实施初期,将全面检查行业准备情况,广泛收集实务操作中的困难,持续推动制度完善。"
在电子商务与便捷支付日益普及的消费环境下,此次监管强化通过明确电子金融企业的责任与角色,有望夯实消费者保护基石。相关制度的落地成效,或将深刻影响整体支付基础设施的公信力。


